电 话:138-8194-6009
座 机:028-69032063
Q Q:532339893 1627860782 1412192989
邮 箱:1627860782@qq.com
532339893@qq.com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三河场元贞国际机械城内
(军区总医院往新都方向,过大件收费站后,第三个红绿灯倒左手,2.绕城高速货运大道出口即到)
货运办理程序:
1.办理公路货物货运,由托运人填写“货物货运运单”。运单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托运人注明的特约事项,经承运人同意后,承托双方签章生效。
2.公路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货运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不符合包装标准和要求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改善包装。对不会造成货运备及其他货物污染和货损的货物,如托运人坚持原包装,托运人应在“特约事项”栏内注明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货损。
3.托运危险物品时,其包装应严格遵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危险货物货运规则》;按承托双方协议办理货运易污染、易破损、易腐烂和鲜活物品,其包装必须严格遵守双方协议的规定。
4.托运普通零担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禁运、限运和贵重物品。
5.托运政府法令禁运、限运以及需要办理公安、卫生检疫或其它准运证明的零担货物,托运人应同时提交有关证明。
6托运时,托运人应在每件货物两端分别拴贴统一规定注有货运号码的货物标签。需要特殊装卸、堆码、储存的货物,应在货物明显处加贴储运指示标志,并在运单“特约事项栏”内注明。